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6日上午12时至2025年3月17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item.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Vivo Y33S白色手机一部、Vivo Y66玫瑰金色手机一部、VivoY33S天蓝色手机一部、vivo X9S PLUSL黑色手机一部、OPPO Reno 2Z黑色手机一部、OPPO A7X紫色手机一部、OPPO PHJ110黑色手机一部,ZTE笔记本电脑一台,电脑含充电头,数据线,手机关机状态、无开机密码、无充电数据线、部分手机屏幕有裂痕。(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市场询价:1040元
起拍价:1040元;
保证金:200元;
增价幅度:2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行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提供成交确认书,不提供购置发票,不提供邮寄服务,若相应手机设置密码、账户等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维修,由此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实拍图片仅供参考,请买受人务必开拍前前往看样,未到现场看样视为对标的物所有瑕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经拍卖成交,概不退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账号:3028730104000448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兵团分行;开户行号:103884028778)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400-188-7027
联系人:谢女士1500902001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8日